處字用于人名寓指處事不驚、泰然自若、從容應對之義。
【申集中】【虍字部】處;康熙字典筆畫數:11;頁碼:244第19。【唐韻】發音為昌與切。【集韻】【正韻】發音為敞呂切,音杵。【玉篇】意思是居住的地方。【詩經·王風】沒有人可以安居樂業。還有停止的意思。【詩經·召南】指后來的居所。【廣韻】表示留下、休息、安定。還有居住的房間的意思。【詩經·大雅】在那個時候,到處都有居所。還有歸宿的意思。【左傳·襄公四年】人們有廟堂可以安居,野獸有茂密的草叢可以棲息,每個生物都有自己的居所。還有區分的意思。【晉書·杜預傳】安排好各自的居所后,便開始了征伐吳國的行動。還有制定的意思。【晉書·食貨志】人間的奸詐偽善日益增多,即使用嚴格的法律來約束,也無法完全禁止。還有姓氏的意思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《處女》九篇。【師古注】《史記》記載:趙國有處女。【廣韻】《風俗通》記載:漢代有北海太守處興。還有州名。【一統志】晉朝屬于永嘉郡,隋朝設立處州。又【廣韻】讀去聲,昌據切。表示所在的地方。【詩經·邶風】在哪里居住,就在哪里失去馬匹。【魯語】五次三處。【注】次,居所。三處,指野外的朝市。又【集韻】發音為居御切。通“據”。人名,齊國有梁丘處。還有通“杵”。【公羊傳·僖公十二年】侯處臼去世。【注】《左傳》寫作杵臼。【說文】寫作“処”。【廣韻】俗作。考證:【詩經·王風】后來的居所。謹慎地按照原書王風改為召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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