禽字用于人名寓指生機勃勃、活力四射、靈動活潑之義。
禽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13,頁碼為848第13。古文中的發音為“琴”。《爾雅·釋鳥》中解釋為:有兩只腳和羽毛的動物稱為禽,有四只腳和毛發的動物稱為獸。《白虎通》中提到禽是鳥類和獸類的總稱,表示人類對它們的馴化。孔穎達說,國王用三驅法捕獲的動物也稱為禽。《于越志》中,吳澄問吳正道關于禽和獸的區別,吳正道回答說禽就是獸。吳澄又問為什么有翅膀的動物是禽,有四只腳的動物是獸,吳正道引用《禮》說,猩猩雖然能說話,但仍屬于禽獸。另外,《韻會》中提到未懷孕的鳥獸稱為禽,戰勝后捕獲的敵人也稱為禽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》中提到外仆髠屯禽之以獻,通作“擒”。禽也是一個姓氏,如《左傳》中的魯國大夫禽鄭、《高士傳》中的禽慶。另外,還有葉音為“窮”,如《易林》中的“吉日車攻,田弋獲禽。宣王飲宴,以告嘉功。”還有《字匯補》中的“龍支切,音離。”《魏志·和洽傳》中提到的諡侯子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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