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酉集下】【里字部】野;康熙笔画:11;页码:页1291第05
古字写作“埜”。
【唐韵】注音为“羊者切”。
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注音为“以者切”,读音同“也”。
【说文解字】解释为:郊外。
【易经·同人卦】说:“同人于野,亨。”
【疏】解释说:野,是指广阔辽远的地方。
【诗经·鲁颂】说:“駉駉牡马,在垧之野。”
【传】解释说:城市外面叫作郊,郊的外面叫作野。
又见【周礼·地官·遂人】记载:“掌邦之野。”
【注】解释说:郊外叫作野,这里的野是指甸、稍、县、都这些区域。
又见【周礼·秋官】记载:“县士掌野。”
【注】解释说:距离王城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的地方叫作野。
又见【韵会】解释为:质朴粗野。
【论语】说:“质朴胜过文采就显得粗野。”
【礼记·檀弓】说:“所以急切的样子就显得粗野。”
【疏】解释说:田野里的人,急切而没有礼节。
又指官名。
【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】记载:“使野司各保其徵。”
【注】解释说:野司,就是县士。
【礼记·月令】记载:“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”
【注】解释说:野虞,是指主管田地和山林的官员。
又指地名。
【尚书·禹贡】记载:“原隰底绩,至于猪野。”
【传】解释说:猪野,是地名。
【左传·宣公十七年】记载:“晋人执晏弱于野王。”
【注】解释说:野王县,现在属于河内郡。
又【昭公二十五年】记载:“齐侯唁公于野井。”
【注】解释说:济南祝阿县东边有野井亭。
又有“钜野”,是县名。见【前汉书·地理志】。
又指湖泽名。
【尚书·禹贡】记载:“大野既猪。”
【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】记载:“河东曰兖州,其山镇曰岱山,其泽薮曰大野。”
又有复姓“东野”。
【吕氏春秋】记载:“东野稷以御见庄公。”
又见【庄子·逍遥游】说:“野马也,尘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”
【注】解释说:野马,是指浮游的云气。
又见【博雅】解释:“野鸡,就是雉。”
又见【广韵】【正韵】注音为“承与切”。
【集韵】注音为“上与切”。与“墅”字相同。
【集韵】解释为:田间的房舍。
【正韵】说:这本来就是古代的“墅”字,田字下面已经从“土”,后人因为它借用作“郊野”的“野”字,又再加了“土”字旁。
又见【集韵】注音为“演女切”,读音同“与”。意思是郊外。
又见【韵补】叶音(押韵)为“赏吕切”,读音同“暑”。
【诗经·邶风】说:“之子于归,远送于野。”与上句的“羽”和下句的“雨”押韵。
【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】童谣说:“鸲鹆之羽,公在外野,往馈之马。”“马”字,读音为“姥”。
又叶音(押韵)为“乌果切”,读音类似“倭”的上声。
【后汉书·陇坻歌】唱道:“念我所欲,飘然旷野。登高远望,涕泣双堕。”
又叶音(押韵)为“常御切”,读音同“树”。
【班固·西都赋】写道:“罘网连纮,笼山络野。列卒周匝,星罗云布。”
考证:【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】“使野司各保其徵”。谨按照原文将“十七年”改为“十八年”。
康熙字典白话版
【酉集下】【里字部】野:康熙字典笔画11,页码1291第05。古文埜。【唐韵】羊者切。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以者切,音也。【说文】郊外。【易·同人】同人于野,亨。【疏】野,是广远之处。【诗·鲁颂】駉駉牡马,在垧之野。【传】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【周礼·地官·遂人】掌邦之野。【注】郊外曰野,此野为甸稍县都。又【周礼·秋官】县士掌野。【注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【韵会】朴野。【论语】质胜文则野。【礼·檀弓】故骚骚尔则野。【疏】田野之人,急切无礼。又官名。【左传·昭十八年】使野司各保其征。【注】野司,县士也。【礼·月令】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【注】野虞,谓主田及山林之官。又地名。【书·禹贡】原隰底绩,至于猪野。【传】猪野,地名。【左传·宣十七年】晋人执晏弱于野王。【注】野王县,今属河内。又【昭二十五年】齐侯唁公于野井。【注】济南祝阿县东有野井亭。又钜野,县名。见【前汉·地理志】。又薮名。【书·禹贡】大野既猪。【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】河东曰兖州,其山镇曰岱山,其泽薮曰大野。又东野,复姓。【吕氏春秋】东野稷以御见庄公。又【庄子·逍遥游】野马也,尘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【注】野马者,游气也。又【博雅】野鸡,雉也。又【广韵】【正韵】承与切【集韵】上与切。与墅同。【集韵】田庐也。【正韵】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后人以其借为郊野字,复加土字。又【集韵】演女切,音与。郊外也。又【韵补】叶赏吕切,音暑。【诗·邶风】之子于归,远送于野。协上羽下雨。【左传·昭二十五年】童谣曰:鸐鹆之羽,公在外野,往馈之马。马,音姥。又叶乌果切,倭上声。【后汉·陇坻歌】念我所欲,飘然旷野。登高远望,涕泣双堕。又叶常御切,音树。【班固·西都赋】罘网连紘,笼山络野。列卒周匝,星罗云布。考证:【左传·昭十七年】使野司各保其征。谨照原文十七年改十八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