墅字用于人名寓指宁静致远、安居乐业、生活富足之义。
【丑集中】【土字部】墅:康熙字典里的笔画数为14,位于第237页第20行。在《广韵》中,与“辰与”切音相同;在《集韵》和《韵会》中,与“上与”切音相同;在《正韵》中,与“承与”切音相同,声调为上声。墅的意思是田地的房屋,也指园子里的房屋。在《晋书·谢安传》中,谢安与侄子元围下棋,赌别墅。别墅还可以指别馆,如在《唐书·裴休传》中,裴休与兄弟在别墅里隐居,讲经着书。许墅是一个地名,位于苏州城西。在《图经》中提到,秦始皇寻找吴王剑时,白虎蹲在丘上,追逐它时,白虎向西逃跑至此地,裂成水池,因此得名虎疁。吴越时期,为避讳鏐音,将许墅改为墅。在《集韵》中,与“以者”切音相同,发音为“野”。在《说文解字》中,墅的意思是郊外。在《毛氏韵增》中,野是古墅字。后人将墅字借用为郊野字,又在下面加上土字以区别。在《正字通》中,毛说似乎不对。野本来是指郊野的朴野。古代没有墅地和墅名。后来人们在房屋外建立别墅,因此借用郊野的野字,加上土字转变声音成为墅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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