寘

發音tin4
筆畫13 畫

基本資訊

發音 tin4
五行 0
吉凶
偏旁
簡體筆畫 13 畫
繁體筆畫 13 畫

起名含義

寘字用于人名寓指安放、安置、穩妥之義。

康熙字典解釋

查看康熙字典原圖(第 289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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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寅集上】【宀字部】寘;康熙筆畫:13;頁碼:頁289第27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支義切,音觶。【說文】置也。【正韻】納之也,猶言安著也。【詩·小雅】寘子于懷。【注】親之也。【魯語】藏罟不如寘里克于側之不忘也。又【左傳·隱十一年】凡而器用,財賄,無寘于許。又【廣韻】止也,廢也。【詩·周南】寘彼周行。【注】寘,舍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大司】寘之圜土。又【左傳·隱元年】遂寘姜氏于城潁。又通作示。【禮·中庸】其如示諸掌乎。【注】示讀如寘。置也。俗作寘,非。考證:【左傳·隱元年】遂寘姜氏于城穎。謹照原文穎改潁。
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
【寅集上】【宀字部】寘:康熙字典筆畫數為13,位于第289頁第27行。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發音為支義切,音觶。【說文解字】解釋為放置。【正韻】表示收納,相當于安放。【詩經·小雅】寘子于懷,表示親近。【魯語】藏罟不如寘里克于側之不忘,意味著把東西放在容易看到的地方,不容易忘記。【左傳·隱十一年】凡而器用,財賂,無寘于許,表示不放在許國。【廣韻】表示停止、廢除。【詩經·周南】寘彼周行,表示舍棄。【周禮·秋官·大司】寘之圜土,表示放在圓形土地上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遂寘姜氏于城潁,表示安置姜氏于城潁。也可通作示,如【禮·中庸】其如示諸掌乎,表示示范。【注釋】示讀作寘,表示放置。俗作寘,不正確。考證:【左傳·隱元年】遂寘姜氏于城穎,原文中的穎改為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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