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箏;康熙筆畫:14;頁887【廣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甾莖切。【正韻】甾耕切,音爭。【說文】一種彈撥的弦樂器,琴身用竹子制成。【通典】箏,是秦地的音樂。【急就篇注】箏,屬于瑟一類樂器,原本有十二根弦,現在則有十三根。【風俗通】箏,是蒙恬所創造的。【集韻】秦地風俗淺薄惡劣,有父子爭奪一張瑟,各自分得一半,當時稱之為箏。【釋名】箏,安裝的琴弦又高又緊,彈起來發出“錚錚”的聲音。【傅元·箏賦序】它的上部崇高像天,下部平坦像地,中間空闊合乎天地四方,弦柱比擬十二個月份,設置好它則天地四象俱在,彈奏它則五音齊發。【史記·樂書】唐代有軋箏。【注】用一片竹子潤濕它的頂端,然后摩擦它就能發出聲音。另外,屋檐前懸掛的鐵片叫作風箏。風吹動發出聲音,自然和諧于音律。【元稹·連昌宮辭】鳥兒啄著風箏,聲音像碎玉般清脆。還有一種草的名字。【爾雅·釋草】傅,橫木。【注】又名結縷,俗稱為鼓箏草。
康熙字典白話版
箏,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14,頁碼為884第18。箏是一種古代的竹制樂器,有十三根弦。據說是蒙恬發明的。箏的形狀上面像天,下面像地,中間空心代表六合,柱子代表十二個月。敲擊箏時,會發出五個音調。唐代有一種叫做軋箏的樂器,用竹片敲擊發聲。另外,還有一種叫做風箏的草,它的橫木叫做結縷,俗稱鼓箏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