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

發音zaang1
五行
吉凶
筆畫8 畫

基本資訊

發音 zaang1
五行
吉凶
偏旁
簡體筆畫 6 畫
繁體筆畫 8 畫
繁體字

起名含義

爭字用于人名寓指力爭上游、奮發有為、競爭領先之義。

康熙字典解釋

查看康熙字典原圖(第 688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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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巳集中】【爪字部】爭;康熙筆畫:8;頁688古文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從。【徐鉉曰】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又【玉篇】諫也。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又【集韻】側迸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【韻會】俗作爭,非。考證:【禮·曲禮】非理不決。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

康熙字典白話版

【巳集中】【爪字部】爭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8,對應頁碼為85第20古文。【唐韻】側莖切,【集韻】甾耕切,發音為箏。【說文】意為牽引。【徐鉉曰】發音為曳。兩手牽引,這是爭的方式。【廣韻】意為競爭。【書·大禹謨】你若不驕傲,天下無人與你競爭能力。你若不自夸,天下無人與你競爭功勞。【玉篇】意為勸諫和訴訟。【增韻】意為理由和辯解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同時也是姓氏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,意義相同。【廣韻】本作諍,意為勸諫,止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七位爭臣。【韻會】俗作爭,不正確。考證:【禮·曲禮】非理不決。根據原文,將非理改為非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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