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子集上】【二字部】于;康熙筆畫:3;頁碼:頁86第06
【唐韻】羽俱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云俱切,音迂。
【爾雅·釋詁】于,意思是“曰”(說)。又表示“往”(去)。
【書·大誥】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(民眾賢者有十人,我輔助他們前往)。
【詩·小雅】王于出征(君王前往出征)。
又【儀禮·士冠禮】宜之于假(適宜于宏大)。【注】于,相當于“為”。意思是“適宜于顯得宏大”。
又【聘禮】賄在聘于賄(禮物在于聘問的禮物)。【注】于讀作“為”。意思是應當根據賓客的禮節,而準備相應的財物。
又【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】因于解悲愁之辭(于是寫作了排解悲愁的文辭)。
又表示未定的意思。【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】歸于者何?歸于者,罪未定也(“歸于”是什么意思?“歸于”表示罪行尚未確定)。
又形容行走的樣子。【韓愈·上宰相書】于于焉而來矣(從容不迫地來了)。
又“于于”,形容自足的樣子。【莊子·應帝王】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(他睡覺時安閑舒緩,醒來時悠然自得)。
又鐘的兩口之間叫做“于”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鳧氏為鐘,兩欒謂之銑,銑間謂之于(鳧氏制作鐘,兩側突出的部分叫做銑,銑之間的部分叫做于)。
又【前漢書·元后傳】衣絳緣諸于(穿著紅色鑲邊的大袖衣)。【注】指大袖衣。
又【唐書·元德秀傳】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,以聲樂集,德秀惟樂工十人,聯袂歌于蔿于(唐明皇命令三百里內的刺史縣令,帶著聲樂藝人集會,元德秀只帶了十名樂工,攜手唱《于蔿于》)。
又草名。【爾雅·釋草】茜,蔓于。【注】生長在水中。又名“軒于”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庵閭軒于。
又木名。【爾雅·釋木】棧木,于木。【注】指枯倒的樹木。江東地區稱為“木觡”。
又“淳于”,縣名。現在的密州安丘縣,是古代的淳于國。
又姓氏。周武王第二子邘叔的后代,以國名為氏,后來去掉“邑”旁成為“于”姓。
又“淳于”、“宣于”、“鮮于”、“多于”、“于”,都是復姓。
又有三字姓氏。如“勿忸于”、“阿伏于”,見于【魏書·官氏志】。
又作助語詞。【詩·召南】于沼于沚(在那池塘在那水渚)。【朱傳】于,相當于“於”。【周易】【毛詩】中的“於”都寫作“于”。“于”和“於”在古代通用。
又【集韻】邕俱切,音紆。形容廣大的樣子。【禮記·檀弓】邾婁考公之喪,徐君使容居來吊含。有司曰:諸侯之來辱敝邑者,易則易,于則于,易于雜者,未之有也(邾婁考公的喪事,徐國國君派容居來吊唁并贈送含玉。主管官員說:諸侯屈尊來到我們國家,禮節該簡略就簡略,該隆重就隆重,簡略和隆重混雜的,從來沒有過)。
又【文王世子】仲尼曰: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,所以善成王也。聞之曰:為人臣者,殺其身有益于君,則為之,況于其身以善其君乎(孔子說:周公將世子應守的法則應用在伯禽身上,是為了使成王學好。我聽說過:作為臣子,如果犧牲自己有益于君主,就會去做,何況只是通過自身(的行為)來使他的君主學好呢?)。都與“迂”相通。
又【正韻】休居切,與“吁”相通。表示感嘆的詞。【詩·周南】于嗟麟兮(唉呀麒麟啊)。
考證:【禮·聘禮】賄在聘于賄。謹按本書體例,《禮記》稱作“禮”,此處出自《儀禮》不應稱“禮”,謹刪去上文的“禮”字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鳧氏為鐘,兩欒謂之銑,兩銑謂之于。謹按照原文將“兩銑”改為“銑間”。【爾雅·釋木】棧木,于木。【注】僵木也。江東呼木船。謹按照原注將“木船”改為“木觡”。【文王世子】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,所以善成王也。仲尼聞之曰,為人臣者,殺其身有益于君,則為之,況于其身以善其君乎。俱與迂通。謹按“周公”至“其君乎”都是孔子的話,此處錯誤地在“聞”字上增加了“仲尼”二字,謹按照原文在“周公”上增加“仲尼曰”三字,在“聞”字上刪去“仲尼”二字。“法于”、“益于”兩個“于”字按照原文改為“於”字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這是關于“于”字的解釋,以下是翻譯成白話文的內容:
【子集上】【二字部】于:康熙字典筆畫為3畫,位于第86頁第6行。【唐韻】羽俱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雲俱切,發音為“迂”。【爾雅·釋詁】中解釋“于”為“曰”,表示“去”的意思。【書·大誥】中提到“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”,表示“給予”的意思。【詩·小雅】中提到“王于出征”,表示“國王”的意思。【儀禮·士冠禮】中提到“宜之于假”,【注釋】解釋“于”為“為”,表示“宜之見為大矣”。【聘禮】中提到“賂在聘于賂”,【注釋】解釋“于”為“為”,表示應當“視賓之禮,而為之財”。【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】中提到“因于解悲愁之詞”,表示“未定之詞”。【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】中提到“歸于者何”,表示“罪未定也”。
此外,“于”還有其他意義,如行貌、自足貌、鐘兩口之閑、衣緣、草名、木名、縣名、姓氏等。還有三氏姓,如勿忸于、阿伏于等。在古漢語中,“于”可用作助語詞,如【詩·召南】中的“于沼于沚”。【周易】和【毛詩】中的“於”都可寫作“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