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字用于人名寓指傳承、珍貴、獨特之義。
遺:康熙筆畫19,頁碼1262第20古文。唐韻:以追切,集韻、韻會:夷隹切,音夷。意思是“亡”。《易經·泰卦》中提到“不遐遺”,指用心弘大,沒有遺棄。《詩經·小雅》中“棄予如遺”,意為忘記不再關心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刺》中“三曰遺忘”,指遺忘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中“功不遺矣”,意為沒有遺漏。《后漢·桓榮傳》中“慮無遺計”,意為沒有遺漏的計劃。《禮記·樂記》中“有遺音者矣”,指有未盡之音。《屈原·離騷》中“依彭咸之遺則”,“遺”指余。《書·大誥》中“寧王遺我大寶龜”,指留。《左傳·昭十九年》中“古之遺愛也”,指古人的遺愛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中“小遺殿上”,指小便。《南史·謝幾卿傳》中“小遺沾令史”,指小便。《戰國策》中“出遺遺之門”,指曲折的路。《管子·樞言篇》中“遺遺乎若有從治”,指從容不迫的樣子。姓氏方面,魯國費宰南遺的后代。投贈、餽贈之意,如《周禮·地官·遺人注》中“以物有所餽遺”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中“請以遺之”,指贈送。其他讀音和意思與前文相同。《詩經·小雅》中“莫肯下遺”,指謙卑地對待下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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