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擅;康熙筆畫:17;頁碼:頁457第34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時戰切,音繕。【說文】專也。【禮·冠義】尊重事,而不敢擅重。事【史記·范睢傳】擅國之謂王。又【增韻】據也。【戰國策】趙攻中山,取扶柳,五年以擅呼沱。【注】擅言固有之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擅;康熙字典筆畫數:17;頁碼:第457頁第34條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發音為時戰切,音同繕。【說文解字】中的解釋是專。【禮·冠義】表示尊重事情,不敢擅自加重。在【史記·范睢傳】中提到,擅國之謂王。另外,在【增韻】中解釋為據。【戰國策】中提到,趙攻中山,取扶柳,五年以擅呼沱。【注釋】擅表示固有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