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認;康熙筆畫:14;頁1161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而振切,讀音同“刃”。【玉篇】認識、辨認的意思。【增韻】辨別識別。【關尹子·二柱篇】將人與天地萬物視為一體,而有些人卻憑個人小聰明,只認定自己才是對的。【後漢·卓茂傳】卓茂曾經外出,有人指認他的馬是自己的,卓茂就解下馬給他,后來另外找到丟失的馬,那人就到官府把馬送還。【元史·王克敬傳】處理事情不認真,難道是盡忠職守的做法嗎?又有一種叫“錯認”的酒。記載于【南宋市肆記】。又【讀書通】與“仞”相通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此不肯承認。又【韻會】與“訒”相通。詳見“訒”字的注釋。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仍讀去聲。意義相同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認(rèn):康熙筆畫:14;頁碼:第1188頁第18行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而振切,音刃。【玉篇】認識也。【增韻】辨別認識也。【關尹子·二柱篇】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【后漢·卓茂傳】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【元史·王克敬傳】臨事不認真,豈盡忠之道乎。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【南宋市肆記】。又【讀書通】與仞通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不肯仞。又【韻會】與訒通。詳訒字注。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仍去聲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