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证”字用于人名寓指明理、诚信、可靠之义。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证:康熙字典中的笔画数为19,页码为1188第18古文。在《广韵》、《集韵》和《韵会》中,与“诸应切”和“蒸去声”有关。在《说文解字》中,“证”表示告诉的意思。在《玉篇》中,“证”表示验证的意思。在《增韵》中,“证”还有质的意思。 在《论语》中有一个例子:“其父攘羊而子证之”,意思是孩子揭发父亲偷羊的行为。在《史记·齐悼惠王世家》中,有“令其辞证皆引王”的记载,表示让言辞和证据都指向国王。在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中,有“采前世成事,以爲证验”的描述,意味着通过收集历史事件作为证据进行验证。在《宋书·沈约自序》中,“探摘是非,各标证据”表示探究是非并标注证据。 “证”与“徵”相通,如在《礼·中庸》中的“虽善无徵,无徵不信”,意思是善行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,就不会被信任。这里的“徵”可以解释为“证”。唐武后时期,“证”这个字被创造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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