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字用于人名寓指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、勇往直前之义。
这是关于“弃”这个字的解释和出处。康熙字典里有12笔画,可以在页353的第15行找到。《说文解字》里提到,“弃”是一个古文的“弃”字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中提到过这个字,意为“抛弃”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中提到,周后稷的名字叫做弃,因为他的母亲姜原原本想抛弃他,所以才给他取了这个名字。更多关于“弃”字的解释可以在木部八画中找到。 在《唐韵》中,读音为“诘利切”,在《韵会》中,读音为“磬致切”,而在《正韵》中,读音为“去冀切”,发音为“器”。《说文解字》中解释为“捐”,《尔雅·释言》中解释为“忘”。《诗经·周南》中有“不我遐弃”的句子,而在《礼记·冠礼·祝辞》中有“弃尔幼志,顺尔成德”的句子。 关于“弃”的考证,可以参考《尔雅·释诂》中的解释“忘”,这里根据原书的解释进行了修改。另外,《诗经·召南》中的“不我遐弃”也是对“弃”字的引用,这里根据原书的解释将“召南”改为“周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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