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刜;康熙字典笔画:7画;页码:第137页第32条
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注音为“敷勿切”,读音同“拂”。
【说文解字】解释为:击打。
【玉篇】解释为:砍削。
【集韵】解释为:斩断。
【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】记载:苑子刜林雍,砍断了他的脚。
【白居易·剑诗】写道:君莫夸我玉可切,君莫赞我钟可刜。不如持之劈浮云,莫让漫漫蔽白日。
又【唐韵】【集韵】注音为“符勿切”,读音同“佛”。意义相同。
康熙字典白话版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刜:康熙字典中的笔画数为7,位于第137页第32行。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发音为敷勿切,音拂。【说文解字】解释为“击”。【玉篇】解释为“砍”。【集韵】解释为“断”。【左传·昭二十六年】记载:“苑子刜林雍断其足”。【白居易·剑诗】写道:“君勿矜我玉可切,君勿夸我钟可刜。不如持取抉浮云,无令漫漫蔽白日。”另外,【唐韵】【集韵】发音为符勿切,音佛,意义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