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字用于人名寓指適宜、恰當、和諧之義。
宜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8,頁碼為284第03。古文中的發音為“魚羈切”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“所安也”,即讓人感到安逸的地方。《增韻》中解釋為“適理也”,表示適宜的道理。《易經·泰卦》中提到“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”,意味著通過財富來實現天地的道理,輔助天地的適宜。《禮記·王制》中提到“齊其政,不易其宜”,表示在調整政策時,要保持適宜的狀態。 在《左傳·成二年》中,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,指的是先王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來劃分土地。《詩經·周南》中提到“宜其室家”,表示家庭和睦。《爾雅·釋詁》中解釋為“事也”,表示事情。《詩經·大雅》中提到“公尸來燕來宜”,意味著公尸來參加宴會,事情很適宜。《禮記·樂記》中提到“武之遲久,不亦宜乎”,表示武王的功業長久,是適宜的。 宜字還可以表示“當也,合當當然也”,如《玉篇》中提到。此外,宜字還可以作為祭名,如《尚書·泰誓》中提到的“類于上帝,宜于冢土”,表示祭祀上帝和土地神。宜字還可以作為州名,如古代百越地區的粵州,后來改為宜州。宜字也是一個姓氏,如《正字通》中提到的元宜桂可,博通經史。 宜字在《詩經》中出現九次,在《易經》中出現一次,在《儀禮》中出現一次,在《楚辭》中出現一次。后人誤將宜字歸入五支韻,但實際上宜字的發音還有其他形式。《集韻》中提到“宐,隸作宜”,表示宜字的另一種寫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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