予字用于人名寓指賦予、給予、慷慨之義。
這段文字主要是對“予”這個字的解釋和用法進行闡述。予的康熙筆畫有4筆,可以在字典的第85頁第16行找到。在唐韻、集韻和韻會中,予的發音與“與”相同。在《詩·小雅》中,有“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”的句子,表示賜予的意思。在《周禮·春官》中,內史負責管理王的八枋之法,其中第七條是予,第八條是奪,也可以通用作“與”。 另外,【博雅】中有“大予”,是一種樂名。據注釋,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將大樂改為大予樂。在【廣韻】和【正韻】中,予的發音與“余”相同,表示“我”的意思。郭忠恕在《佩觿集》中提到,予的讀音與余相同,原本沒有余音,但后人讀作余。顏師古在《刊謬正俗》中引用《曲禮》,提到予一人,鄭康成注解說余予是古今字。但根據爾雅等古籍,予與余雖然意義相近,但并非完全相同。 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,予表示相互推讓的意思,余表示詞語的延伸。兩者雖然意義相近,但并非古今字的不同。通過觀察詩賦,予沒有余音。吳棫在《韻補》中提到,予應該讀作與。在《詩》、《楚辭》等古籍中,予的發音也都沒有余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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