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子集上】【一字部】與;康熙字典筆畫:14;頁碼:第77頁第1行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同“與”。【說文解字】賜予的意思。一勺為“與”。【六書正訛】少則均分,所以從一勺。“與”是古文的“與”。【廣韻】弋諸切【正韻】弋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演女切,讀音同“予”。【說文解字】朋黨、同伙的意思。【戰國策】這樣您就能聯合齊國和強大的楚國。【注】與,指朋黨。【管子·八觀篇】在上位者接受請托,在下位者就會結成朋黨。又【廣韻】友善、交好。【禮記·禮運】諸侯用禮來互相交往。又【增韻】和、及。【易經·說卦】因此確立天的法則,稱作陰和陽。確立地的法則,稱作柔和剛。確立人的法則,稱作仁和義。又應許、贊同、隨從。【論語】我贊同曾點的想法。【管子·形勢解】鬼神幫助他,天地贊同他。又等待。【論語】歲月不等待我們。又【博雅】如同、相比。【前漢書·韓信傳】大王自己估量,在勇猛、強悍、仁愛、剛強方面,和項王相比誰更強?【注】師古說:與,如同的意思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楚王打獵的場面,和寡人相比如何?又給予、施予。【禮記·曲禮】給予別人東西,不要問對方想要什么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卜】用國家大事進行龜卜的八種命辭,第一種是征伐,第二種是災變,第三種是給予。【注】與,說的是給予人物。又幫助。【戰國策】我將深入吳軍,如果能打倒一個人,揪住一個人,以此來幫助大心。【注】與,如同幫助。又類似、比類。【國語·周語】禮儀的設立,完成的稱為飽食之禮(飫禮),只是顯明大節罷了,細節的儀節比較少。【注】與,類也,威儀細節比較少可以類比。又用、憑借。【詩經·召南】這個姑娘出嫁了,不肯帶我(一起走)。【朱熹注】與,如同“以”,說的是帶著自己一起走。又和睦、和諧。【戰國策】內部不和睦,外敵就無法抵御。【注】與,如同和諧。又用、采用。【詩經·唐風】別人說的閑話,姑且也不要聽信采用。【傳】無與,就是不采用。又計算、數算。【禮記·曲禮】死者的殯葬日期要數算從死后的第二天開始。【注】與,如同數算。又語氣詞。【禮記·表記】君子與其因承諾未能兌現而受責備,寧可因一開始就拒絕而招致怨恨。又“容與”,悠閑舒適的樣子。【莊子·人間世】依靠壓抑別人的感受,來求得自己心意的放縱舒適。【注】以求得從容放任,從而滿足自己的放縱之心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楚王于是停下車馬,徘徊翱翔,從容自得。【注】索隱說:說的是自得的樣子。又【正字通】“大與”,官名,主管爵位俸祿的官。又“不與”,國名。【山海經】有個“不與之國”,國民姓烈,以黍為食。又是姓氏。又【廣韻】羊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羊茹切,讀音同“豫”。參與的意思。【正韻】干預、相干。【中庸】即使是愚笨的夫婦,也可以參與知曉(某些道理)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國家有六種職事,百工(工匠)是參與居處其中的一種。又是縣名。【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】曹參以中涓的官職跟隨(高祖),將要攻打胡陵、方與兩縣。【注】索隱說:《地理志》記載,這兩個縣都屬于山陽郡。正義說:與,讀音為“預”。又【正字通】遲疑不決。通“豫”。【前漢書·昌邑王傳】楊敞猶豫不決。又【陳湯傳】士兵們猶豫。通“豫”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諸切【正韻】云俱切,讀音同“余”。語氣詞。【論語】這大概是仁的根本吧?【禮記·檀弓】曾子說:不應該啊!(雖然)他嗟嘆(乞食)時可以離去,(但)他道歉了就可以吃。【疏】微,無。與,語氣助詞。又【詩經·小雅】我的黍子長得茂盛,我的稷苗整齊繁密。【箋】與與、翼翼,都是茂盛的樣子。又【論語】行步安詳的樣子。【注】威儀適中從容的樣子。又舒展。【前漢書·禮樂志】盛夏陽氣旺盛,萬物舒展生長。【注】師古說:敷與,說的是開放舒展。與,讀音是弋於反。又是人名。【尚書·舜典】垂行跪拜叩首之禮,讓給殳斨和伯與。【傳】殳斨、伯與,是兩位臣子的名字。【釋文】與,讀音為“余”。又是山名。同“輿”。【山海經】敦與之山。【注】按《名勝志》寫作敦輿山。【又】苦山山系的開頭,叫做休與之山。【注】與,有的版本寫作“輿”。又【集韻】倚亥切,讀音同“欸”。給予的意思。按:《說文解字》中“與”解釋為賜予,一勺為“與”。“與”解釋為朋黨。現在俗體字“與”和“與”通用。
康熙字典白話版
這是關于漢字“與”的解釋。與有多種意義和用法,包括給予、合作、善良、等同、幫助、類別、和、用、數、承諾等。在不同的古籍和文獻中,與的發音和切音也有所不同。有些地方還把與當作地名、官名或姓氏。在現代漢語中,“與”通常用作“給予”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