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字用于人名寓指持之以恒、以德服人、以誠待人之義。
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以:康熙字典筆畫數為5,頁碼為第94頁第1個古文。【韻會】和【正韻】中,養里切,怡上聲。表示“作為”。【論語】中提到“觀察一個人的行為”。還有“原因”的意思。【詩經·邶風】中提到“為何如此長久,必定有原因”。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中提到“我不與魯國共事,是因為魯國的原因”。【注釋】以魯故也。【列子·周穆王篇】中提到“宋人抓住他,問他原因”。還有“使用”的意思。【論語】中提到“不要讓大臣因未被使用而怨恨”。還有【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】中提到“凡是能左右軍隊的將領,都稱之為以”。【易經·師卦】中提到“能讓眾人正直”。還有【詩經·周頌】中提到“侯強侯以”。【注釋】強民有多余力量來幫助,讓閑民轉移工作。還有與“已”同義。【孟子】中提到“如果沒有,那么王如何?”還有古文中“以”與“與”聲調相通。【禮記·燕禮】中提到“君說:以我安”。【注釋】猶與也。【魏書·李順傳】中提到“今年出征,能否成功?”。【韓愈·剝啄行】中提到“現今的人們,急功近利追求官位”。【注釋】韓愈文中“以”多作“與”。還有【集韻】中提到與“似”同義。【易經·明夷】中提到“箕子以之”。鄭氏、荀氏都作“似”。考證:【詩經·衛風】中提到“為何如此長久,必定有原因”,謹照原書衛風改為邶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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