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檀;康熙筆畫:17;頁碼:頁555第39【唐韻】徒干切【集韻】唐干切【正韻】唐闌切,音壇。【說文】木也。【詩·小雅】爰有樹檀。【註】善木。【鄭風】無折我樹檀。【註】強韌之木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鄭註:輻以檀。又【本草】紫檀白檀。【綱目】總謂之旃檀。又州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白檀縣,屬漁陽郡。唐置檀州。又姓。【統譜】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,因以爲氏。又【集韻】時戰切,音善。人名。春秋饔人檀。考證: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中車輻。謹按考工記無中車輻之文。今改考工記鄭註輻以檀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檀木,康熙字典中筆畫數為17,頁碼為555第39。唐韻、集韻、正韻中均有此字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一種木頭。《詩經·小雅》中有提到檀樹,是一種優良的木材。《詩經·鄭風》中提到“無折我樹檀”,意指這種木頭非常堅韌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中提到檀木可用于制作車輻。此外,檀木還有紫檀、白檀等種類。還有一個地方叫白檀縣,屬于漁陽郡,唐代設有檀州。檀也是一個姓氏,源于齊國公族食瑕丘檀城的居民。春秋時期有一個名叫檀的人,負責烹飪。關于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中的考證,原文中沒有提到“中車輻”,應該是“輻以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