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字用于人名寓指傳遞溫暖、分享喜悅、慷慨大方之義。
送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3,位于第1256頁第21個古文。唐韻、集韻、韻會、正韻中的發音為蘇弄切。說文解字中解釋為“遣也”。《詩·邶風》中有“遠送于野”的描述。《禮·曲禮》中提到,使者回來時,必須在門外拜送。增韻中解釋為“將也”,如《儀禮·聘禮》中“賔再拜稽首,送幣”。還有“贈行曰送”,如《詩·秦風》中的“我送舅氏”。另外,株送指的是罪人相牽引,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中描述的“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”。注解中提到,先到的人被稱為魁株,被牽引的人是根株所送的。目送是指用目光相送,如《左傳·桓元年》中的“目逆而送之”。史記·留侯世家中描述“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”。縱送是指善射的樣子,如《詩·鄭風》中的“抑縱送忌”。注解中提到,舍拔稱為縱,覆彇稱為送。《玉篇》中,籀文寫作。考證部分參考了《前漢·食貨志》的相關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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