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戌集下】【食字部】食;康熙筆畫:9;頁碼:頁1415第29
古文“餐”字。【唐韻】音乘力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音實職切,讀音同“蝕”。【說文】解釋為“一米”。【玉篇】指飯食。【增韻】指菜肴飯食。又指吃、茹、啖。【釋名】食,就是殖,用來使自己生長繁殖的東西。【古史考】古時候人們連毛帶血地生吃鳥獸,燧人氏鉆木取火后,人們才開始把肉裹起來烤著吃,這叫“炮”。到神農氏時,人們才吃谷物,把米放在燒熱的石頭上烤熟了吃。到黃帝時,才有了鍋和甑,用火煮熟食物的方法才完備了。【易·需卦】君子因此飲食宴樂。【書·益稷】和稷一起播種,為百姓解決難以獲得食物的問題,提供新鮮的魚鱉等食物。【傳】在百姓難以獲得食物的地方,就與稷一起教百姓播種,疏通河流有魚鱉,讓百姓有新鮮的魚鱉可吃。又【書·洪范】只有君主才能享用玉食。【注】指珍美的食物。又指食祿(俸祿)。【禮·坊記】君子與其讓俸祿超過人的才能,寧可讓人的才能超過俸祿。又祭祀稱為血食。【史記·陳涉世家】在碭地設置三十戶人家看守墳墓,至今(指司馬遷時代)仍在享受祭祀。又喝酒也稱為食。【前漢·于定國傳】于定國喝酒,喝到好幾石也不醉。又耳食(比喻輕信傳聞)。【史記·六國表】學者被自己的見聞所局限,看到秦朝占據帝位時間短,不考察它的來龍去脈,就都來譏笑它,不敢稱道,這和用耳朵吃飯沒什么兩樣。又目食(比喻只圖好看)。【宋史·司馬光傳】飲食是用來品嘗味道的,合口味就好。世上的人拿果品糕餅雕刻它,涂上紅紅綠綠的顏色,作為盤案上的玩物,這難道不是用眼睛吃嗎?又(把話)吐出來再吞回去叫食(指說話不算數)。【書·湯誓】我不會食言。【左傳·僖公十五年】我如果吞回我的話,就是背棄天地。【爾雅·釋詁】食,是虛偽的意思。【疏】說了不做,就像食物被消化完一樣,所以通常把虛偽的話叫做食言,因此這里解釋“食”為“偽”。又蠱惑稱為食。【管子·君臣篇】英明的君主在上,寵幸的小臣不能蠱惑他的意志。又消解、消除。【左傳·哀公元年】伍員說:以后即使后悔,也無法消除了。【注】食,就是消解。又【書·洛誥】于是在澗水東、瀍水西的地方占卜,只有洛地(的卜兆)應驗了。【傳】占卜一定要先用墨畫龜甲,然后燒灼,兆紋順著墨線裂開叫“食墨”。又日食,月食。【易·豐卦】月亮圓滿了就會虧缺(發生月食)。【春秋·隱公三年】發生了日食。又【左傳·襄公九年】晉侯問士弱說:我聽說,宋國發生火災,這時候才知道有天道,是什么緣故?士弱回答說:古代的火正(掌火之官)祭祀時,有時用心宿陪祭,有時用柳宿陪祭,以便根據時節放出或收回火種。又【禮·檀弓】我死了,就選擇不能耕種的土地來埋葬我。【注】不食,指不能開墾耕種。又【前漢·外戚傳】房與宮“對食”。【注】應劭說:宮女們自己互相結為夫婦,叫做“對食”。房和宮,是兩個人的名字。又【揚子·方言】食閻,是勸說的意思。南楚一帶凡是自己本不想高興而旁人使他高興,本不想發怒而旁人使他發怒,叫做“食閻”。又寒食,節日的名稱。【荊楚歲時記】距離冬至一百零五天,就會有疾風暴雨,稱為寒食節。又大食,國名,在西域波斯國西邊,都城在婆羅門,兵器鋒利,勇于野外戰斗。又【廣韻】一種游戲名稱。屬于博戲一類。又姓。漢代有食子通。【希姓錄】后漢有食于公。又【集韻】音祥吏切【正韻】音相吏切,讀音同“寺”。【論語】有酒食,先給長輩吃。【禮·曲禮】食物放在人的左邊。【注】食,指飯一類。又糧食。【周禮·地官·廩人】(負責)分發、救濟、賞賜和官府按月發放的口糧。又拿食物給人吃。【詩·小雅】給他喝,給他吃。【禮·內則】國君的嫡子出生,要占卜選擇士人的妻子或大夫的妾來喂養他。【注】食指哺乳喂養。【左傳·文公元年】谷(人名)喂養你。【注】食,是撫養的意思。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音羊吏切,讀音同“異”。【廣韻】人名用音。漢代審食其、酈食其。【荀悅·漢紀】寫作“異基”。又葉音式灼切,讀音同“爍”。【易林】三條河一起匯合,水勢洶涌奔騰。毀壞我王室,百姓困于食物。考證:【易·需卦】君子以飲食晏樂。謹按原文“晏”改為“宴”。【宋史·司馬光傳】世人取果餌雕刻之,朱緣之。謹按原文“朱緣之”改為“朱綠之”。【爾雅·釋證】食,偽也。【疏】言而不行,如日之消盡,故通謂偽言為食言。謹按原文“如日”改為“如食”。【左傳·襄公九年】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,以出納火。謹按原文“出納”改為“出內”。【周禮·地官·廩人】廩人周賜稍食。謹按“廩人”二字不應當重復。謹按原文“廩人周賜稍食”改為“匪頒周賜稍食”。
康熙字典白話版
食:康熙筆畫9,頁碼1415第29古文餐。唐韻切音為“乘力”,集韻和韻會切音為“實職”,音同“蝕”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一米。《玉篇》中指飯食。《增韻》解釋為菜肴,還有茹、啗等意思。《釋名》中認為食是生殖之本。《古史考》記載古人茹毛飲血,燧人氏發明鉆木取火,人們開始裹肉烤食,稱為炮。神農時代,人們開始食用谷物,將米放在燒熱的石頭上食用。到了黃帝時代,出現了鍋和甑,烹飪方法逐漸完善。《易經·需卦》中提到君子以飲食宴樂。《尚書·益稷》中提到稷播種,為百姓提供食物,還有捕魚等。《禮記·坊記》中提到君子寧愿讓人浮于食,也不讓食浮于人。祭祀時稱為血食。《史記·涉世家》中提到守冢的三十家碭至今仍然祭祀。飲酒也稱為食。《前漢·于定國傳》中提到于定國飲酒至數石而不亂。還有耳食和目食,指人們追求美食和美觀的食物。吐而復吞也稱為食。《爾雅·釋詁》中提到食為偽。《管子·君臣篇》中提到明君在上,便嬖不能食其意。還有消,指后悔已晚。日食和月食也是食的意思。《易經·豐卦》中提到月盈則食。《春秋·隱三年》中提到日有食之。還有不食之地,指不耕種的地方。《前漢·外戚傳》中提到房與宮對食,指宮人結為夫婦。還有寒食節,以及大食國,位于西域波斯國西,都城為婆羅門。還有戲名、博屬、姓氏等。《論語》中提到有酒食,先生饌。《禮記·曲禮》中提到食居人之左。還有糧食、養育等意思。《周禮·地官·廩人》中提到匪頒賑賜稍食。還有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等韻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