齎字用于人名寓指珍貴、財富、富有之義。
齎:康熙筆畫21,頁碼1532第02。音同“資”。意思是拿著、交付、裝、遺、送,以及持遺之人和行道時所用的東西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中提到“又齎皮馬”,意思是還交付皮馬。《莊子·列御》中說:“吾以萬物為齎送”,意思是我將萬物作為贈送。《易經·萃卦》中有“齎咨涕洟”,王肅解釋為“將啼反”,徐讀為“將池反”。齎字還有其他意思,如與“資”同義。《周禮·天官·外府》提到“共其財用之幣齎”,意思是將財物用于齎。另外,《周禮·掌皮》中提到:“歲終,則會其財齎”,意思是年終時將財物匯總。漢代考使稱為“計吏”,有詔賜與時則稱為“齎”。考證:《周禮·天官·外府》中的“齎賜與之財用”一句,齎字不屬于下讀。改為“共其財用之幣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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