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刜;康熙字典筆畫:7畫;頁碼:第137頁第32條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注音為“敷勿切”,讀音同“拂”。
【說文解字】解釋為:擊打。
【玉篇】解釋為:砍削。
【集韻】解釋為:斬斷。
【左傳·昭公二十六年】記載:苑子刜林雍,砍斷了他的腳。
【白居易·劍詩】寫道:君莫夸我玉可切,君莫贊我鐘可刜。不如持之劈浮云,莫讓漫漫蔽白日。
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注音為“符勿切”,讀音同“佛”。意義相同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刜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7,位于第137頁第32行。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發音為敷勿切,音拂。【說文解字】解釋為“擊”。【玉篇】解釋為“砍”。【集韻】解釋為“斷”。【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】記載:“苑子刜林雍斷其足”。【白居易·劍詩】寫道:“君勿矜我玉可切,君勿夸我鐘可刜。不如持取抉浮云,無令漫漫蔽白日。”另外,【唐韻】【集韻】發音為符勿切,音佛,意義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