摻字用于人名寓指融合匯聚、包容并蓄、和諧共生之義。
這段文字是關于漢字“摻”的解釋,以下是翻譯成白話文: 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摻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5,頁碼為440第18。【唐韻】中的發音為所咸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中的發音為師咸切,音毿,讀音與“衫”相近。這個字表示女性手部的樣子。《詩經·魏風》中有“摻摻女手,可以縫裳”的句子,意思是女性的手部纖細,適合縫制衣物。【傳】中解釋“摻摻”為“猶纖纖”,意思是纖細的手。【疏】中提到“纖好手”,古詩中有“纖纖出素手”的句子。與“攕”字同義。 另外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中的發音為思廉切,音纖,意義相同。還有【唐韻】中的發音為所減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中的發音為所斬切,毿上聲,意義相同。還有“取”的意思,如《詩經·鄭風》中的“摻執子之祛兮”,【傳】中解釋“摻”為“擥”,意思是抓住。還有【集韻】中的發音為素檻切,【揚子·方言】中的意思是細,表示細貌。還有“摻搓”,意思是捫,表示持物。還有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中的發音為七紺切,驂去聲,與“參”字同義,表示鼓曲。 【后漢·禰衡傳漁陽參撾注】中提到王僧孺詩中有“散度廣陵音,參寫漁陽曲”,自音解釋為“參,七紺反”。【天中記】中提到吳淑校理古樂府中有“摻”字,多改為“操”。【徐鍇曰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,如漁陽摻,音為七鑒反,表示三撾鼓。古歌中有“邊城晏開漁陽摻,黃塵蕭蕭白日暗”的句子。【蘇軾詩】中有“幅巾起作鴝鵒舞,壘鼓誰摻漁陽撾”的句子。 【魏了翁·答張洽書】中提到魏晉時期避諱曹操的名字,將“操”改為“摻”。有人認為《詩經·鄭風》中的“摻執子之祛”本應為“操”,傳解中的“擥”沒有錯誤。注釋中的音所覽,所斬二切是錯誤的。這種說法附存以供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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