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筆;康熙筆畫:12;頁879
【廣韻】鄙密切【韻會】逼密切【正韻】壁吉切,音必。
【釋名】筆,就是記述。記述事情并把它寫下來。
【爾雅·釋器】不律叫做筆。
【注】蜀地人把筆叫做不律。
【說文】楚地叫做聿,吳地人叫做不律,燕地叫做弗,秦地叫做筆。
【古今注】古代的筆,不論是用竹子還是木頭做的,只要能蘸墨寫成字,就叫做筆。秦國吞并六國,消滅了前代的優點,所以蒙恬得以在那個時代出名。蒙恬造筆,就是秦筆。用枯木做筆桿,鹿毛做筆心,羊毛做外覆,就是所謂的蒼毫。彤管是涂紅漆的筆,史官記事時用它。
【法書考】虞世南說:筆長不超過六寸,寫楷書用一分力,寫行書用兩分力,寫草書用三分力,手指要握實手掌要虛空。
【禮·曲禮】史官攜帶筆,士人攜帶言論記錄。
【注】筆,指的是書寫工具一類的東西。
又有筆星。
【釋名】筆星,星云中有一束,末端尖銳像筆。
又有花名。
【楚辭注】辛夷花剛開時像筆,北方人叫它木筆。
又【集韻】筆別切,音莂。山東地區稱筆。
又寫作“尹”。見于【漢戚伯樊毅】。
又【嚴訢】寫作“八尹”,見于【舉要】。
【集韻】有時也寫作“筆”。
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筆;康熙筆畫:12;頁碼:頁882第19。【廣韻】鄙密切【韻會】逼密切【正韻】壁吉切,音必。【釋名】筆,述也。述事而書寫之。【爾雅·釋器】不律謂之筆。【注】蜀人呼筆為不律也。【說文】楚謂之聿,吳人謂之不律,燕謂之弗,秦謂之筆。【古今注】古之筆,不論以竹以木,只要能染墨成字,即謂之筆。秦吞六國,滅前代之美,故蒙恬得稱于時。蒙恬造筆,即秦筆耳。以枯木為管,鹿毛為柱,羊毛為被,所謂蒼毫也。彤管赤漆耳,史官記事用之。【法書考】虞世南云:筆長不過六寸,真一,行二,草三,指實掌虛。【禮·曲禮】史載筆,士載言。【注】筆,謂書具之類。又筆星。【釋名】筆星,星氣有一枝,未銳似筆也。又花名。【楚辭注】辛夷花初發如筆,北人呼為木筆。又【集韻】筆別切,音莂。山東謂筆。又作尹。見【漢戚伯樊毅】。又【嚴訢】作八尹,見【舉要】。【集韻】或作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