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讼;康熙笔画:11;页码:页1149第18
古文吅
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似用切,音颂。
【说文】争也。
【六书故】争曲直于官有司也。
又【易·讼卦疏】凡讼者,物有不和情,争而致其讼。
【註】争辩也。
又【杂卦】讼,不亲也。
【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万民之不服敎而有狱讼者,听而断之。
【註】争罪曰狱,争财曰讼。
【疏】对文例也。若狱讼不相对,则争财亦爲狱。
又衆论异同错互也。
【後汉·曹褒传】会礼之家,名爲聚讼。
【註】言相争不定也。
又上书爲人雪冤曰讼。
【前汉·王莽传】吏民上书冤讼莽者,以百数。
又责也。
【论语】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。
【註】讼,犹责也。
又公也。
【史记·吕后纪】未敢讼言诛之。
【註】讼,公也。犹明言也。
【韵会小补】通作诵。
【前汉·吕后纪·邓展註】诵言,公言也。
【正字通】讼,亦音工。与公通。
又【韵会】通作颂。
【说文】謌讼也。
【徐铉曰】古本《毛诗》雅颂字多作讼。
又【广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祥容切,颂平声。亦争狱也。
【诗·召南】何以速我讼,叶上墉下从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讼,争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盖会意也。且谐公声,是以《诗》协从韵,《易》独音去声,未爲允当。合依《诗》音,二韵通用。
又【集韵】餘封切,音容。诤也。
【书·尧典】嚚讼可乎。马融本作庸。
又容也。
【史记·吴王濞传】佗郡国吏欲来捕亡者,讼共禁弗予。
【註】讼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与也。
又叶古东切,音公。
【潘岳·关中诗】旣征尔辞,复蔽尔讼。当乃明实,否则证空。
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
【魏武帝·对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礼让,民无所争讼。
康熙字典白话版
这是关于“讼”这个字的解释。康熙字典里,它的笔画数是11,页码在1149页的第18个古文吅。在《唐韵》、《集韵》、《韵会》和《正韵》中,它的发音类似“颂”。《说文解字》说它表示争论。《六书故》解释为在官府里争论是非。《易·讼卦疏》中说,讼是由于物品不和谐导致的争论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中提到,对于不服教化而有官司的人,要听取并判断他们的争论。这里区分了争论罪行的“狱”和争论财物的“讼”。《后汉·曹褒传》中提到,会礼之家被称为聚讼,表示争论不休。上书为他人申冤也称为讼。《论语》中提到,我没见过能发现自己过错并自我责备的人。这里的“讼”表示责备。《史记·吕后纪》中提到,不敢公开说出要诛杀某人的话,这里的“讼”表示公开。另外,“讼”还可以表示诵读、歌唱等。在《诗·召南》中,提到“何以速我讼”,意思是让对方尽快公开争论。最后,“讼”还有其他发音和意思,如“容”、“庸”等,具体取决于不同的文献和语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