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丑集中】【土字部】境;康熙笔画:14;页码:页237第17【唐韵】【正韵】居影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举影切,音景。【说文】疆也。一曰竟也,疆土至此而竟也。【鲁语】外臣之言不越境。【史记·诸侯王表】诸侯比境。【注】地相接次也。【前汉·地理志】开地斥境。通作竟。
康熙字典白话版
境:康熙字典中的笔画数为14,页码为第237页第17。唐韵、正韵、集韵、韵会中的发音为景。说文中解释为疆界,表示一个地方的边界。鲁语中有提到,外臣的言辞不越过境。史记·诸侯王表中提到诸侯比境,意为地界相接。前汉·地理志中有开地斥境,通作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