齎字用于人名寓指珍贵、财富、富有之义。
齎:康熙笔画21,页码1532第02。音同“资”。意思是拿着、交付、装、遗、送,以及持遗之人和行道时所用的东西。《仪礼·聘礼》中提到“又齎皮马”,意思是还交付皮马。《庄子·列御》中说:“吾以万物为齎送”,意思是我将万物作为赠送。《易经·萃卦》中有“齎咨涕洟”,王肃解释为“将啼反”,徐读为“将池反”。齎字还有其他意思,如与“资”同义。《周礼·天官·外府》提到“共其财用之币齎”,意思是将财物用于齎。另外,《周礼·掌皮》中提到:“岁终,则会其财齎”,意思是年终时将财物汇总。汉代考使称为“计吏”,有诏赐与时则称为“齎”。考证:《周礼·天官·外府》中的“齎赐与之财用”一句,齎字不属于下读。改为“共其财用之币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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