咡字用于人名寓指耳聰目明、智慧過人、洞察秋毫之義。
這段文字是關于漢字“咡”的解釋。下面是白話文翻譯: 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咡:康熙字典筆畫數為9,頁碼為第186頁第1個。在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和《韻會》中,咡的讀音是“仍吏切”,與“餌”字同音。《廣韻》中解釋為“口吻”。在《禮·曲禮》中,有“負劍,辟咡詔之”的說法。注釋解釋為:辟咡詔之,就是指傾斜頭部與人交談。口旁的部分叫做咡。在《管子弟子職》中提到:“食已,循咡覆手”,意味著弟子吃完飯后,用手沿著咡部覆蓋。所以我們知道咡是口旁的部分。《釋文》中提到:口耳之間叫做咡。在《少儀》中,有人問問題時,要辟咡回答。另外,《集韻》中提到“人之切,音而”,與“同”字同音。詳細解釋見后文注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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