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

發音zi2
五行
吉凶
筆畫10 畫

基本資訊

發音 zi2
五行
吉凶
偏旁
簡體筆畫 9 畫
繁體筆畫 10 畫

起名含義

指字用于人名寓指指點江山、指日可待、指路明燈之義。

康熙字典解釋

查看康熙字典原圖(第 429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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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指;康熙筆畫:10;頁碼:頁429第20 古文【唐韻】職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,音旨。【說文】手指也。【易·說卦】艮為指。【疏】取其執止物也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子公之食指動。【疏】第一是大拇指,第二是食指,第三是中指,第四是無名指,第五是小指。又【定十四年】用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【注】腳的大拇指。說它統領各腳趾。腳用力時,大拇指用得最多。手拿東西時,中指最長。所以腳以大指為將,手以中指為將。又【廣韻】斥也。【易·系辭】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【疏】各自指明其爻卦所趨向的方向。又示也。【禮·玉藻】凡有指畫于君前用笏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【注】指示,就是用手指示方向。又【增韻】指揮也。【禮·曲禮】六十曰耆指使。【注】指派事情讓人去做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頤指如意。【注】只要動動下巴指揮,所想要的都能如意。又直指,官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派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人,穿著繡衣,持著斧杖,分區域,追捕群盜。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【書·盤庚】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【前漢·孔光傳】不希指茍合。【注】不迎合天子的旨意。又歸趣也。【孟子】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【前漢·河間獻王傳】文約指明。【注】指,就是意義的趨向,就像人用手指物一樣。又美也。【荀子·大略篇】不時宜,不敬交,不歡欣,雖指非禮也。【集韻】或從月作脂。考證:【定十四年】闔廬傷將指。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。
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指;康熙字典筆畫數:10;頁碼:第429頁第20個古文。【唐韻】職雉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,發音為“旨”。【說文】手指。【易·說卦】艮為指。【疏】表示手指抓住或停止物體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子公的食指動。【疏】一個大拇指,二個食指,三個中指,四個無名指,五個小指。又【定十四年】用戈擊打闔廬傷到中指。【注】足,即大拇指。表示大拇指領導其他手指。足部用力時,大拇指占多數。手部取物時,中指較長。因此,足部以大拇指為領導,手部以中指為領導。又【廣韻】表示斥責。【易·系辭】辭,表示各指其所向。【疏】各指斥其爻卦所適。又表示示范。【禮·玉藻】在君主面前使用笏表示指畫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發現蹤跡并指示野獸位置的人。【注】指示,即用手指示。又【增韻】指揮。【禮·曲禮】六十歲稱為耆指使。【注】指事使人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頤指如意。【注】只要動頤指指揮,所愿皆可如意。又表示直接指示,官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派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穿錦繡衣,持斧杖,分部追捕盜賊。又與“旨”、“恉”相通。表示意向。【書·盤庚】王播告修,不隱藏其指。【前漢·孔光傳】不希指茍合。【注】期望天子的旨意。又表示歸趨。【孟子】言論近而意義遠,是好言論。【前漢·河間獻王傳】文約指明。【注】指,表示意義所趨,如人用手指物。又表示美好。【荀子·大略篇】不合時宜,不敬交,不歡欣,雖指非禮也。【集韻】有的從“月”字旁作“脂”。考證:【定十四年】闔廬傷中指。謹慎依照原文闔廬上增加“用戈擊”三個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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