篆字用于人名寓指古雅、博學、傳承之義。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篆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5,位于第892頁第13行。【唐韻】【廣韻】發音為“柱兗切”,音同“瑑”。【集韻】【類篇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發音也為“柱兗切”,音同“瑑”。【集韻】篆書是一種書寫形式。 【尚書·序疏】秦朝的書籍有八種書寫體,第一種是大篆,第二種是小篆。在新莽時期,大司空甄豐等人負責校對文獻,當時有六種書寫體,第三種是篆書,也就是小篆,由下杜人程邈所創。第五種是繆篆,用于印章雕刻。 【法書攷】大篆是周朝史籀所創。有人說柱下史改變了古文的形式,或同或異,稱之為篆。篆的意思是指傳遞,傳遞物體的特性,應用于無窮的事物。《漢·藝文志》《史籀》十五篇就是這種書寫體。史官制作并用以教學的書寫體稱為史書,共有九千字。小篆是秦朝丞相李斯所創。對大篆籀文進行增減,稱之為小篆,也稱為秦篆,全國通行。筆畫如鐵石般剛勁,字形如飛翔般生動,是楷書和隸書的起源,成為不可改變的法則。鐘鼎銘文和符節制作至今仍在使用。篆還有約的意思。 【周禮·春官】孤乘夏篆。【注釋】夏指紅色。夏篆是五彩畫的約。【考工記】鐘帶稱為篆。
扫码使用更多功能
康熙字典小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