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字用于人名寓指慷慨大方、禮尚往來、情深意重之義。
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贈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9,位于第1213頁第21行。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讀音為“昨亙切”。【說文解字】解釋為贈送禮物。【詩經·鄭風】中提到“雜佩以贈之”,表示贈送禮物。【傳】贈,即送也。【儀禮·聘禮】中提到公使卿贈,類似于贈送禮物。【禮記·檀弓】中提到“何以贈我”,表示贈送禮物的意思。另外,在【詩經·大雅】中提到“以贈申伯”,【傳】解釋為贈送禮物,增加財富和品行。【疏】贈遺者,是為了增長前人,贈送財物使財富增加,贈送言語使品行增加,故稱贈增。【正字通】中提到借封前人官職為“誥贈”,恩賜來自朝廷。【詩經·鄭風】中還有“知子之來之,雜佩以贈之”,【朱傳】解釋為贈送禮物。【毛詩古音考】中提到“來音釐,贈疑是貽字之誤”,但不確定哪個正確,故保留以備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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