傭字用于人名寓指勤勞能干、務實可靠、服務他人之義。
子集中,人字部,傭(雇傭):康熙字典筆畫數為13,頁碼為第100頁第02。根據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和《韻會》的解釋,傭的發音為余封切,與“容”字同音。《說文解字》中提到,傭表示均直,現在指雇傭他人工作并支付報酬。在《后漢書·夏馥傳》中,因為黨錮之禍,夏馥改姓為冶,成為傭人。此外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和《韻會》中還有另一種發音,丑兇切,與“踵”字同音。《爾雅·釋言》中解釋為均,意為齊等。《詩經·小雅》中有“昊天不傭”的句子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中提到“近世而不傭”,表示現代社會沒有雇傭關系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中提到“色不及傭而可以養目”,注釋解釋傭為作、用。經考證,《爾雅·釋詁》中也解釋為均,與前文解釋相同。《正名篇》中的“養羽”改為“養目”,表示用以滋養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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