謁字用于人名寓指謙遜有禮、求知若渴、虛心求教之義。
謁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16,頁碼為1188第18。唐韻、集韻、韻會、正韻中的發音為於歇切,屬于入聲。說文中解釋為“白”,爾雅·釋詁中解釋為“告也,請也”。左傳·隱十一年中有“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”,注釋解釋為“告也”。禮·曲禮中有“問士之子,長曰能典謁矣,幼曰未能典謁也”,注釋解釋為“請也”。典謁者,主賓客告請之事。增韻中解釋為“訪也,請見也”。后漢·卓茂傳中有“茂詣河陽,謁見光武”。釋名為“謁,詣也,詣告也”,書其姓名于上,以告所至詣者。正字通解釋為“刺名也”,古之門狀,今之拜帖。史記·高祖紀中有“高祖乃紿爲謁曰:賀錢萬”,實不持一錢,注釋解釋為“謁,謂以札書姓名,若今之通刺”。前漢·食貨志中有“里區謁舍”,官名為“謁者,掌賔讚受事”,應劭注解釋為“請也,白也,僕主也”。三輔黃圖解釋為“內謁者,署在未央宮,屬少府”。宋史·天文志中有“謁者一星在左執法東北,主賓客,辨疑惑”。山海經中有“謁戾之山多松柏,有金玉,沁水出焉”,注釋解釋為“山今在上黨郡涅縣”。后漢·方術傳中有“汝南太守謁煥”,又解釋為“乙列切,音”,李舟說。正韻解釋為“於蓋切,音愛”,與同。隂晦也。引用韓愈秋雨聯句:“牖變景明謁”。一本作藹,義同。又揚雄·百官箴中有“殷以顚,秦以酷敗。獄臣司理,敢告執謁”,謁葉敗。史記·孔子世家中有“去魯歌云:彼婦之謁,可以死敗”。按此歌六句三韻,謁本音愛,與敗葉。字彙解釋為“謁攺音意,敗葉音佩,誤”。正字通解釋為“俗作謁,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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