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字用于人名寓指關鍵重要、舉足輕重、不可或缺之義。
【申集下】【襾字部】要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9,頁碼為1128第16古文。【唐韻】發音為於霄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發音為伊消切,音邀。【博雅】意為“約”。【論語】中提到:“久要不忘平生之言”,其中“久要”意為“舊約”。【左傳·哀十四年】中提到:“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”,表示尋求的意思。【孟子】中提到:“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”,表示追求的意思。【詩·魏風】中提到:“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”,表示穿著的意思。【禮·樂記】中提到:“要其節奏”,意為“掌握節奏”。【釋文】中解釋“要”為“一遙反”。【廣韻】中提到“勒也”和“劫也”。【前漢·文帝紀】中提到:“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”,表示勸說的意思。【周禮·秋官·鄕士】中提到:“異其死之罪而要之”,表示追究的意思。【書·康誥要囚傳】中提到:“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”,表示審訊的意思。【書·禹貢】中提到:“五百里要服”,表示地區的意思。還有姓氏的意思。【通志·氏族略】中提到:“吳人要離之后,漢有河南令要兢,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”。還有水名的意思。【水經注】中提到:“濡水,又東南流與要水合”。還有山名的意思。【山海經】中提到:“青要之山,實惟帝之密都”。還有縣名的意思。【一統志】中提到:“高要縣,屬廣州府”。還有與“腰”相通的意思。【說文】中解釋“要”為“身中也,象人要自之形”,現在寫作“腰”。【廣韻】中提到“於笑切”,讀去聲。【篇海】中提到:“凡要也,要會也”。【孝經】中提到:“先王有至德要道”。【晉書·宣帝紀】中提到:“軍事大要有五”。還有《論語》中的“久要”,也讀去聲。【王安石·老人行】中提到:“古來人事已如此,今日何須論久要”,葉入誚韻。【集韻】中提到“伊鳥切”,音杳,與“騕”同。【騕褭】是良馬的名字,或作“要”。還有以“紹”切,音,與“偠”同。【偠紹】或作“要紹”,表示舒緩的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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