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院”字用于人名寓指庭院深深、家宅安寧、學問淵博之義。
【戌集中】【阜字部】院;康熙字典筆畫數:15;頁碼:1352第4頁。【唐韻】王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于眷切,發音為瑗。【說文】意為堅固。【玉篇】指周圍的圍墻。也可以寫作寏。【增韻】有圍墻的建筑稱為院。【唐書·宣宗紀】建立五王院,用于安置年幼的皇子。還有官府辦公的地方也叫院。【唐書·明皇紀】設立麗正書院,聚集文學之士。又【令狐綯傳】綯為翰林學士,夜晚在禁中燭盡,用金蓮花火炬送歸院。又【南部新書】從唐初開始,歷經五院的只有兩人,李商隱和張延賞。【注釋】五院,指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。還有儒者居住的地方叫書院。【方隅勝略】白鹿書院,在廬山。鵝湖書院,在鉛山縣。還有和尚居住的地方叫僧院。【傳燈錄】本行和尚說:如果有人能理解這個道理,老僧愿意分一半院與你同住。還有道士居住的地方叫道院。【白樂天·尋郭道士詩】看院只留下兩只白鶴。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胡官切,發音為桓。又【集韻】委遠切,發音為婉。意義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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