澞字用于人名寓指如水清澈、純潔無瑕、清新脫俗之義。
水字部的澞,康熙字典里筆畫數為17,位于第652頁第36欄。在《廣韻》中,它的發音是遇俱切;在《集韻》和《韻會》中,發音為元俱切;而在《正韻》中,發音為牛居切,與“虞”字同音。《爾雅·釋山》中提到,山夾水的地方稱為澞,陵夾水的地方也稱為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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