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饜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23,頁碼為1426第34。在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中的發音為'於豔切',與'厭'音相似。在《玉篇》中,饜表示'飽'、'足'。《左傳·襄十六年》中提到,以險徼幸者,其求無饜。《孟子》中提到,饜酒肉而后反。同時,饜也可寫作'厭'。 在《書·洛誥》中,'厭'表示'飽',即'滿足'。《釋文》中提到,厭於豔反,徐於廉反。另外,在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中,厭的發音為'一鹽切'、'於鹽切'、'衣炎切',與'懕'音相似,意義相同。 《吳棫·韻補》中提到,《左傳》序中的'饜而飫之',以及《孟子》中的'饜酒肉'。還有《書·洛誥》注中的'飽',也可寫作'懕',通作'厭'。《周禮·大司徒》注中提到,厭服于十二教,疏云:謂厭飫服行。《賈山傳》中提到,好善無饜。無音,《孟子》中提到,不奪不饜。《左傳》中提到,貪惏無饜。饜、厭這兩個字有平去兩種發音。 舊韻中,饜、厭、懕三個字的解釋不同,但在經傳中有明確的發音,就按照本音。如果沒有明確發音,平仄聲通用。毛氏說,這三個字的解釋不同,如厭斁、厭禳、厭服、厭厭等,應根據出處判斷。如果解釋為'飽足',平去聲三個字相同,其他字音獨特,如《孟子》中的'不奪不饜'有兩種音,而'饜酒肉'中的'饜足'只有去音,都可以通用。這三個字分別出自不同地方,如厭表示斁,饜表示飫。如果將它們視為簡化字,就會出現錯誤。具體可參考厭字注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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