讞

發音jin6
五行
筆畫27 畫

基本資訊

發音 jin6
五行
吉凶
偏旁
簡體筆畫 27 畫
繁體筆畫 27 畫

起名含義

康熙字典解釋

查看康熙字典原圖(第 1188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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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讞;康熙筆畫:27;頁碼:頁1188第10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讀作魚列切,音同“孼”。意思是評議定罪、審理案件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案件審理完畢,負責官員要向公侯稟報定罪意見。【疏】就是稟報的意思。【註】就是評議的意思。【前漢·景帝紀】各類案件中有疑問的,即使按法律條文可以定罪,但人心不服的,都要進行評議復審。【師古註】讞,就是公正評議的意思。【後漢·斐楷傳】州郡官員玩忽職守,想逃避請求復審的麻煩。【註】廣雅說:讞,就是疑案的意思。是說罪行有疑問的,要呈報廷尉評議。【宋史·選舉志】司馬光奏請設立十科來選拔人才,第十科是“熟悉法令、善于判決和復審案件”科。又【廣韻】讀作魚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讀作語蹇切。音調同“孼”的上聲。又【集韻】讀作魚戰切【韻會】讀作疑戰切【正韻】讀作倪甸切,音同“彥”。意思相同。【正韻】俗體字寫作“讞”。

康熙字典白話版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讞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27,位于第1188頁第10行。在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和《正韻》中,讞的發音為魚列切,與孼音相同。讞的意思是討論罪行和審理案件。 在《禮·文王世子》中提到,當案件審理完畢,有關部門會在公堂上進行讞。這里的讞表示陳述案情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中提到,在處理疑案時,即使已經依法處理,但如果人心不安,就進行讞。這里的讞表示平議。《后漢·斐楷傳》中提到,州郡官員為了避免請讞的麻煩而熟習此道。這里的讞表示對疑案進行審理。 在《宋史·選舉志》中,司馬光建議設立十科選拔人才,其中之一就是熟悉法令、能夠處理請讞的人才。此外,《廣韻》中還有魚蹇切、語蹇切等發音。讞的另一個發音是倪甸切,與彥音相同,意義相同。在《正韻》中,讞的俗寫為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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