烜字用于人名寓指光明磊落、才華橫溢、聲名顯赫之義。
烜,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是10,可以在第670頁第22行找到。在《廣韻》中,它的讀音是況晚切;在《集韻》中,是火遠切;在《正韻》中,是況遠切,發音為咺。《易經·說卦傳》中提到:“日以烜之”,這里的“烜”指的是乾卦。另外,《玉篇》中解釋為火盛的樣子;《廣韻》中解釋為光明;在《韻會》和《正韻》中,引用《詩經》中的“赫兮咺兮”,這里“咺”本來寫作“宣”,而《禮記·中庸》引用《詩經》時寫作“喧”,沒有寫成“烜”。還有,《廣韻》中另一個讀音是許委切;在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和《正韻》中,是虎委切,發音為毀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中提到:“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,以鑒取明水于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,共明水。”這里的“烜”指的是火。根據《說文解字》,爟字有時從亙作烜,古玩切。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和《正韻》沿用了這個解釋。《正字通》認為,《周禮》中夏官司爟和秋官司烜所掌的職責不同,發音也不一樣。烜不是爟字的重文。《說文解字》將兩者合為一體是錯誤的。現在的《廣韻》只收錄了爟字,沒有烜字。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和《正韻》都沿用了《說文解字》的錯誤。另外,《易經·說卦傳》中的“日以烜之”,陸德明的《音義》解釋為況晚反,還有香元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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