墟字用于人名寓指廢墟之上、重建輝煌、新生希望之義。
【丑集中】【土字部】墟:康熙字典中,墟的筆畫數為15,位于第238頁第28行。唐韻中的發音為“丘於切”,與“虛”字同音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“大丘”。《禮·檀弓》中提到“墟墓之閒”,指的是墓地附近尚未表達哀悼之情的地方。此外,“墟”也可以指廢棄的古城。《帝王世紀》記載,瞍妻握登在姚墟生下舜,因此舜得姓姚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提到“謝息遷桃”,注釋中說魯卞縣東南有桃墟,世稱陶墟,相傳是舜制陶的地方。《竹書紀年》中記載盤庚從奄遷至朝歌,后來成為殷墟。《列子·湯問篇》提到渤海之東有大壑,名為歸墟。《木華海賦》中描述南澰朱厓,北灑天墟。另外,“墟”還可以指商賈貨物聚集的地方,古時候稱為“務”,現在稱為“集”,也可以稱為“墟”。《詩·邶風》中提到“升彼墟矣”,葉下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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