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;康熙字典筆畫:6畫;頁碼:第137頁第11行。古文中寫作【集韻】與“刑”相同。【說文解字】解釋為懲罰罪行,是國家的刑罰。字形由“井”和“刀”組成,刀守衛著井,比喻人若犯罪就像落入井中,守衛者用刀割斷其犯罪的情由。【韻會】引《復古篇》說:字形從“刀”,“幵”表音,意為割頸。從“刀”從“井”,象征法律。現在經史典籍中通常通寫作“刑”。
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;康熙字典里筆畫數為6;在第137頁第11個古文【集韻】中也有這個字。【說文解字】表示懲罰罪行,是國家的懲罰。字形由井和刀組成,刀守護井,喝水的人掉進井里,陷入水中,守護者用刀割斷他們的情感。【韻會】復古篇說:字形由刀和幵組成,表示剄(古代刑罰,割去犯人生殖器)。字形也由刀和井組成,表示法律。現在的經典和史書中都通用這個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