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剭;康熙筆畫:11;頁碼:頁142第18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烏谷切,音屋。【廣韻】誅也。【前漢·班固敘傳】底剭鼎臣。【注】服曰:剭者,厚。謂重誅也。又通屋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】邦若屋誅。【注】謂所殺不于市,而以適甸師氏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乙角切,音渥。【博雅】也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剭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1,位于頁142第18。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發音為“烏谷切”,與“屋”音相似。【廣韻】表示“誅”,即殺戮。【前漢·班固敘傳】提到“底剭鼎臣”,其中“剭”表示重誅,意為嚴重的懲罰。同時,“剭”也可表示“屋”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】中提到“邦若屋誅”,意為所殺的人不在市集上,而是被適甸師氏處理。另外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中“剭”的發音為“乙角切”,與“渥”音相似。【博雅】中提到“剭”也表示“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