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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22,頁碼為970第24古文。在各種韻書中的發音為“侹”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“聆也”,即傾聽。《釋名》中解釋為“靜也”,意思是在安靜的情況下才能聽得更清楚。《書·太甲》中提到“聽德惟聰”,表示聽從德行的人只有聰明人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中說“敬恭聽,宗爾父母之言”,表示尊敬地聽從父母的話。在《廣韻》中,聽還有其他意思,如等待、接受、順從等。《禮·王制》中提到“司寇正明辟,以聽獄訟”,表示審理案件。《前漢·法志》中提到五種聽的方式,包括言辭、面色、氣息、耳朵和眼睛。《戰國策》中提到“請為王聽東方之處”,表示偵查。在《唐韻》中,聽的發音為“”。《集韻》中解釋為“聆也,聽受也”,意思是傾聽并接受。中庭稱為“聽事”,表示在這里處理事務和審理案件。俗作。毛氏說:漢晉時期都寫作“聽”,從六朝開始加廠部首。另外,《韻補》中提到葉音為“堂”。蘇轍的《讀道藏詩》中寫道:“昔者惠子死,莊子笑自傷。微言不復知,言之使誰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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