飤字用于人名寓指豐衣足食、食祿無憂、生活富足之義。
飤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11,所在頁碼為1416第10。唐韻、集韻、韻會的讀音為祥吏切,正韻的讀音為相吏切,音寺。說文解字中解釋為“糧也”,玉篇中解釋為“食也”,與“飼”字同義。增韻中解釋為“以食食人也”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中提到“子推自割而飤君兮,德日忘而怨深”,指的是介子推跟隨晉文公流亡時,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煮給文公吃。這里“飤”字通作“食”,有時也寫作“飴”。《晉書·王薈傳》中提到“以私米作饘粥,以飴餓者”,注解中提到“飴”字音同“嗣”。玉篇中提到“飤”字通作“飼”。六書故中解釋為“飭飾皆從飤為聲”。考證:《東方朔·七諫》中應為“子推自剖而飤君兮,德日忘而怨深”,原文中的“自剖”已改為“自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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