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字用于人名寓指收獲滿滿、成果豐碩、財源廣進之義。
收:康熙筆畫數為6,頁碼在第468頁第06行。古文中的讀音為式周切,集韻中為尸周切,音近于“荍”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捕。《五經文字》中寫作“収”,但這是謬誤。《詩經·大雅》中提到:“此宜無罪,女反收之。”其中“收”意為拘捕。《詩經·周頌》中:“我其收之。”意為聚集。《禮記·玉藻》中:“有事則收之。”疏解為:“當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。”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中:“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”其中“收”意為取得。《戰國策》中:“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。”這里“收”相當于“息”。《博雅》中解釋為“振”,《中庸》中:“振河海而不泄。”朱熹解釋“振”為“收”。此外,“收”也是車軨的一部分,《詩經·秦風》中:“小戎俴收。”意為“軫”。還有夏冠名,《儀禮·士冠禮》中:“周弁,殷冔,夏收。”注釋解釋“收”為收斂頭發之物。《禮記·月令》中提到的神名為“蓐收”。其他資料中,“收”還有“舒救切”的讀音,音近于“狩”,意為收獲頗豐。《禮記·月令》中:“農事備收。”解釋為:“收”如字面意思,還有守護和反義。《易經·井卦》中:“井收勿幕。”疏解為:“凡物可收成者,稱為收。”朱熹解釋“收”為汲取。《詩經》中“救”與“反”的用法相似。
扫码使用更多功能
康熙字典小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