瞥字用于人名寓指目光如炬、洞察秋毫、慧眼識珠之義。
這段文字是關于“瞥”這個字的解釋和用法。下面是白話文翻譯: 【午集中】【目字部】瞥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7,頁碼是817第01頁。【唐韻】普蔑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匹蔑切,發音為撆。【說文解字】表示過目,即看一眼。另一個意思是財物的展示。【徐曰】瞥然表示短暫的一瞥。【張衡·思賦】游麈外而瞥天。【梁書·王筠傳】我小時候喜歡讀書,即使偶爾瞥見,也會立刻記錄下來。【淮南子·說林訓】沒有耳朵,但眼睛不能瞥,要專注于明亮。【注釋】瞥之則見。還有【說文解字】表示眼睛有翳。【廣韻】普滅切,篇入聲。【集韻】必列切,發音為...。還有普吠切,壞去聲。意義相同。【集韻】必袂切,發音為蔽。表示瞖。還有葉匹昧切,發音為配。【馬融·廣成頌】投殳狂擊,頭陷顱碎,獸不得猭,禽不得瞥。【說文解字】本來寫作瞥。【集韻】也可寫作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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