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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讕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24,頁碼是1187第16頁。唐韻、集韻和韻會都把讀音定為“蘭”。說文解字里解釋為“詆讕”,即詆毀。玉篇里說“誣言相加被也”,意思是誹謗。在前漢·文三王傳中,王陽病詆讕置辭,師古注解為“讕,誣諱也”,意為誣陷。谷永傳中提到“滿讕誣天”,師古注解說“謂欺罔也”,意為欺騙。春秋繁露里說“詰其名實,觀其離合,則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讕已”,注解為“讕,誣言相加也”。廣韻里提到“逸言也”,意為閑話。唐書·張亮傳中,亮讕辭曰:“囚等畏死見誣耳”,音義解釋為“逸言也”。廣韻、集韻和韻會都把另一個讀音定為“魯旱切”,聲調為“蘭上聲”。還有“郎旰切”,聲調為“蘭去聲”。意思相同。說文解字里還提到“或作譋”,集韻里也提到“或作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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