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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關于“鋝”這個字的解釋和出處。下面是翻譯成白話文的內容: 【戌集上】【金字部】鋝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5,頁碼為1307第25。古代文獻中有以下關于“鋝”的解釋: 《說文解字》:十銖二十五分之十三,或者20兩為一個鋝。 《小爾雅》:兩倍的重量稱為鋝,鋝也被稱為鍰。 宋咸:三兩的重量為一個鋝,六個鋝的重量為12兩。 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冶氏》中提到:戈戟的重量為三個鋝,劍的重量為九個鋝,次一級的重量為七個鋝,再次一級的重量為五個鋝。 注釋:現在的東萊地區,有的人把大半兩看作是鈞,十個鈞為一個環。環的重量為六兩加上大半兩,鍰和鋝實際上是同一個字。所以三個鋝的重量為一斤四兩。 《六書故》:根據《說文解字》的說法,三個鋝的重量不能是一個斤四兩。而且戈戟的重量才31銖,已經算是輕的了。至于把20兩當作一個鋝,劍的重量為九個鋝,也就是26兩,已經算是重的了,這個說法也是不對的。鍰和鋝都是六兩重,其實是同一個字。關于這兩個字的詳細解釋,請參考“鍰”字的注釋。另外,《集韻》中的“所劣切”和“音”字義相同。有時候也寫作“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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