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

發音lik6
筆畫16 畫

基本資訊

發音 lik6
五行
吉凶
偏旁
簡體筆畫 16 畫
繁體筆畫 16 畫

起名含義

康熙字典解釋

查看康熙字典原圖(第 577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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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辰集下】【止字部】歷;康熙筆畫:16;頁碼:頁577第14 古文【唐韻】郎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狼狄切,音靂。【說文】經過。一說為經歷。【書·梓材】殺人歷人。【注】歷人指罪人所經過之處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合散犯守,陵歷斗食。【韋昭注】從下往上觸犯叫做犯,居留在其星宿叫做守,經過叫做歷,突然掩襲叫做陵,星體相互撞擊叫做斗。 又指次序。【禮·月令】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于庶民。【注】歷,如同次序。 又指窮盡。謂普遍涉及。【書·盤庚】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歷周唐之所進以為法。【師古注】歷謂逐一觀察。 又指逾越,越過。【孟子】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【大戴記】竊盜歷法妄行。 又指稀疏。【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】齞唇歷齒。【注】歷,如同稀疏。【后漢·列女傳】蓬發歷齒,未知禮則。 又指交錯。【莊子·天地篇】交臂歷指。 又指混亂。【大戴記】歷者,獄之所由生。【注】歷,紛亂。【鮑照詩】黃絲歷亂不可治。 又歷歷,行列分明的樣子。【古樂府】歷歷種白榆。 又釜鬲叫做歷。【史記·滑稽傳】銅歷為棺。【索隱曰】歷就是釜鬲。 又歷錄,花紋的樣子。見【詩疏】。 又寂歷,如同寂寞。【張說詩】空山寂歷道心生。 又山名。【括地志】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一名中條,一名歷山,舜耕處。【廣輿記】蒲州今屬平陽府。 又濟南有歷山,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信都國有歷縣。 又歷城縣,屬濟南,即齊州州縣。【地理通釋】田廣罷歷下兵,即其地。后漢安帝建光三年,黃龍見歷城。 又湖名。【廣輿記】歷湖,在和州城西,周七十里,為郡之大湖。 又《爰歷》,書名。【說文序】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所謂小篆。 又與歷日的歷同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黃帝造歷。 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歷。 又與霹靂的靂同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辟歷夜明。【后漢·蔡邕傳】辟歷數發。 又與馬櫪的櫪同。【前漢·梅福傳】伏歷千駟。 又同壢。坑。 考證:【索隱注】歷即釜鬲也。謹按索隱即史記注之名,既稱索隱不得復稱注,謹改注為曰。

康熙字典白話版

【辰集下】【止字部】歷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6,所在頁碼為577第14古文。【唐韻】發音為郞擊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發音為狼狄切,音同靂。【說文】意為經過,另一意思是經歷。【書·梓材】殺人經歷人。【註】經歷人指犯罪者所經過的地方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合散犯守,陵歷斗食。【韋昭註】從下方觸碰稱為犯,居住的地方叫做守,經過的地方稱為歷,突然襲擊叫做陵,星星相互碰撞叫做斗。還有次序的意思。【禮·月令】季冬,命宰相經歷卿大夫至庶民。【註】歷,同次序。還有全部的意思,表示遍及。【書·盤庚】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歷周唐之所進以為法。【師古註】歷,意為觀察。還有越過、超越的意思。【孟子】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【大戴記】盜竊歷法妄行。還有稀疏的意思。【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】齞唇歷齒。【註】歷,同稀疏。【後漢·列女傳】蓬發歷齒,未知禮則。還有交錯的意思。【莊子·天地篇】交臂歷指。還有混亂的意思。【大戴記】歷,獄之所由生。【註】歷,歷亂。【鮑照詩】黃絲歷亂不可治。還有歷歷,行列的樣子。【古樂府】歷歷種白榆。還有釜鬲叫做歷。【史記·滑稽傳】銅歷為棺。【索隱曰】歷即釜鬲。還有寂寞的意思。【張說詩】空山寂歷道心生。還有山名。【括地志】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一名中條,一名歷山,舜耕處。【廣輿記】蒲州今屬平陽府。還有濟南有歷山,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還有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信都國有歷縣。還有歷城縣,屬濟南,即齊州縣也。【地理通釋】田廣罷歷下兵,即其地。后漢安帝建光三年,黃龍見歷城。還有湖名。【廣輿記】歷湖,在和州城西,周七十里,為郡之巨浸。還有《爰歷》,書名。【說文序】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所謂小篆。又與曆日之歷同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黃帝造歷。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曆。又與霹靂之靂同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辟歷夜明。【後漢·蔡邕傳】辟歷數發。又與馬櫪之櫪同。【前漢·梅福傳】伏歷千駟。又同壢。坑也。考證:【索隱註】歷即釜鬲也。謹按索隱即史記注之名,既稱索隱不得稱註,謹改註為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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